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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爾夫球在場上找不到時該怎麼辦

這是2003年英國公開賽首輪,泰格·伍茲在第一洞發球檯將球開到了右側的雜草叢中。之後,經過眾多場上工作人員和球迷的協助,對落球區進行仔細搜索未果,泰格不得不走回發球檯,邊嘟囔著邊重新發球。結果這一洞他打出了7桿,超標準桿3桿。

  根據「規則27:球遺失或界外」,當擊出的球遺失或飛出界外,球員將被加罰1桿,並在盡量接近最後打初始球的地方拋球重打。這就是所謂的「回原位重打並罰桿」。假如你認為自己開出的球有可能遺失,可以在同組其他球員完成擊球後,再打一個暫定球。

  但是,若你認為球進入了水障礙區,則千萬不要打暫定球。進入水障礙區的球應按照規則26中的相關條款來處置。在2004年本田精英賽上,大名鼎鼎的格裡格·諾曼就是因為忽略了這一點而犯規。當時諾曼誤以為自己開出的球進了水塘,於是打了一個暫定球。之後發現初始球實際上是掉進了沙坑,便又錯誤地繼續打初始球。當諾曼被告知加上罰桿,接下來他將要擊打的是第6桿時,他決定放棄比賽,逕直離開了球場。

  如果你想要打一個暫定球,必須事先向同組球員通報,否則你的初始球將被判定為遺失球,第二個球成為使用中球,並且你還要被加罰1桿。

  在通報了擊打暫定球的意向後,你可以一直擊打暫定球,直到抵達可能是初始球所在地附近。你有5分鐘的時間用來找球。若找到了就可以不受罰。但如果球沒找到,則暫定球變成使用中球——你也被加罰1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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